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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这个大都市,每个人都对商品经济有着比较强的主观意识,所以发生在婚姻和感情生活中的经济纠纷特别多。最近上海金山区法院的一单离婚判决,引发了大家的关注,从这个判决中可以看到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以及对于婚姻忠实关系的经济调节。
上海的陈先生和张女士,20年前各带了一个孩子,在2003年组成再婚家庭,同时两人也没有再生孩子。平时陈先生掌控家中的经济大权,但是他对妻子非常刻薄。陈先生平时比较爱买彩票,而且颇有研究心得,从2009年开始陆陆续续中奖达到800万元。但是夫妻感情日渐淡漠,逐渐走到了离婚的边缘。
在2020年,张女士去法院提出离婚,并且搬出去分居。第1次被法院驳回,到了2022年第2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予以离婚。但是在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产生了争议,陈先生自述,家里没有存款,钱都在平时日常生活投资理财以及其他方面花光了。而张女士因为不掌控经济大权,虽然感觉不对,而且从邻居那边听到彩票还中奖那么多钱,那钱去哪里了?
因为夫妻双方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分歧过大,法院只得介入调查。发现陈先生名下确实没有财产,但是以往账户中的流水金额还是非常大的,多次彩票中奖的记录也是真实的。通过仔细查询,发现陈先生从2020年之后有着多次大额取现,但是取出的现金去了哪里?陈先生也表示忘记了。
陈先生说忘记了,并不表示这个钱真的没有了。最终法院对于夫妻俩这些年的生活开支和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认定在收入和开支的差额中,有着250万元不知去向。金山区法院认定这都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于是在判定离婚的同时,还判定陈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应向张女士支付140万余元。
其实,在婚姻后中彩票得的奖金也属于家庭共同财产,陈先生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总想防一手,所以可能取现之后就将钱藏匿到他处。那么既然法院查出来了,250万为什么不是一人一半呢?这就要学习刚刚实施2年多的民法典,因为其中有着明确规定,结果张女士就应该多拿,甚至是全部占有。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共同财产分配协商不成的,那么交由法院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其中如果查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有大额不合理支出,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能纳入财产分割范围。陈先生掌控家中经济大权,所以其涉嫌藏匿的财产也要拿出来进行分割。
那么如果分割呢?《民法典》也做了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为对方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自然他的权利也要受到影响。在这个基础上,上海金山区法院将这250万元分给了张女士140万元。不过250万元也是法院估的一个粗略数字,有可能陈先生藏匿的欠款,可能还不止250万元,只不过法院无从查证而已。
虽然双方都是再婚夫妻,也没有生孩子,但是他们一起婚姻共度了20年!即使如此,男方对女方仍然是寡情薄义,还隐匿财产。虽然上海市金山区法院为女方主持了公道,但这个案例伤害了多少想结婚民众的心啊!所托非人,那还不如不结婚,或者早早离婚了。